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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结婚1年半了,有一个小孩一周岁半,就是一年七个月了,我们是怀孕了才结婚的,婚后一直没生活在一起,养胎带小孩都是在她娘家,过年回家几天还有平时一年两三次有聚在一起,但是都没有过夫妻生活,这两个月她要离婚,离家两个月和别的男人同居一个月了,我彩礼钱,能要求退回来吗?儿子能判给我吗?

离婚 2023-01-09 20:2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法律对于离婚时可以主张返还彩礼的情形做了详细规定,有以下三种情形: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但在实践中,并非符合以上情形就一定会判决对方全部退还彩礼,法院还会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是否生育孩子、导致离婚是哪方过错、彩礼用途等原因,酌情确定退还彩礼金额。所以满足上述三种情形并非定会全额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编司法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上法院起诉离婚。提出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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