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在一起十八年,期间共同为男方父母还房贷,后男方父母拿出首付为我俩买房,由于种种原因,现已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写我们的房子夫妻共同拥有(房子写的男方自己的名),剩余房贷我们两个人一起还,孩子归我。但现在我说把房子卖了两任平分钱,他不同意;我说给他二十万他出去住,他也不同意;他说一年可以给我一万块,但是他还房贷带生活费一年根本负担不来给我的一万块。现在我们已经离婚了,可还是只能在一起住,请求律师帮帮我,我应该怎么办。

离婚 2020-06-20 13:43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北京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