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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青岛一家公司,工作三年一直未签劳动合同,未缴纳保险,因为在工作中受伤,无法工作,我能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双倍工资、补缴保险吗?我能回临沂(家是临沂)仲裁吗?谢谢

仲裁 2015-07-19 20:24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单位违法。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金、补缴保险。但要提供和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如单位盖章的花名册、工资卡、工作证等证明。
  • 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同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后,就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同样需要给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劳动者有权申请劳动仲裁。
  • 申请劳动仲裁的审理流程:
    1、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应于开庭四日前,将开庭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当事人收到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在开庭期间为经仲裁庭同意自行退庭的,对申诉人按撤诉处理,对被诉人作缺席裁决。
    2、仲裁庭审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案件由仲裁庭作出裁决。调解自调解书送达之日起当即生效。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生效调解书、裁决书确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3、双方当事人对争议事项可自行和解,并由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办理撤诉手续。
  • 根据《劳动合同法》,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根据《社会保险法》,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单位违法。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金、补缴保险。但要提供和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如单位盖章的花名册、工资卡、工作证等证明。
  • 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金、补缴保险。但要提供和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如单位盖章的花名册、工资卡、工作证等证明。
  • 要在公司所在地
  • 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应该在公司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你们已经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公司未与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工资差额。建议搜集相关证据,如需帮助可电话联系。
  • 单位违法。你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补偿金、补缴保险。但要提供和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如单位盖章的花名册、工资卡、工作证等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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