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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一个小厂子上班,受了伤,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工作服,没有工资凭条,这是一个分厂总厂给上的团体意外险,这个厂没挂牌,也没有营业执照,请问能认定工伤吗?老板给拿了医药费,其它的不给,现在已经半年了,我还不能干活,怎么办?

其他 2020-06-19 17: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 是否有劳动关系不以签劳动合同为准,符合劳动关系要件即可,如果没有劳动关系的话不能认定工伤,可以起诉小厂老板要求侵权赔偿。
  • 你好,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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