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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我租的房子按合同规定是住半年的,我也签了,但是每月的付款方式就是押一付一的,现在我住了一个月不想住了,就是押金能不能要回来?

其他 2020-06-25 15: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2、当做定金处理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有约定从约定。4、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
  • 合同到期客户不搬走,出租人是暂时不需要退还押金的,并且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并支付逾期使用房屋阶段的房屋使用费并追究其违约责任,费用从押金中扣除,多余的应当返还。押金不足的,还可以要求支付。《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 押金是定金的话,不能退;押金是订金的话,必须退。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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