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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有一个劳务纠纷咨询。1.我从19.5月来该公司上班,学校规定实习期三个月,公司规定四个月后转正,在公司实习期内签了三年劳务合同2.19.8月因学校有课程不确定是否回来,因而签了离职,后19.11月返回未重新签合同3.疫情要求我复工但因为湖北省未通车,政府帮助我们复工但需要企业接收,因此去机场接产生了费用,企业支付,又因我的复工要求体检报告,,我就在家进行了体检为自负费用4.公司未买社保,从未准时发工资,我想离职,但公司以我未提前一个月告知要扣我一个月工资5.我咨询过人社局,我以未交社保,拖发工资等解除劳务合同不用提前一个月告知6.公司说她们问了她们的法律顾问,我这边真的举报她们毫无胜算,人社局会偏向为社会提供更多贡献的人,要向我索赔疫情接我的费用,扣一个月工资和提成,理由是我为提前一个月告知请问我应该如何解决呢?

企业法律顾问 2020-06-29 11:3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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