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律师你好,我在一家用人单位工作了五年。现在公司,要求我们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再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我现在不同意这样做。公司说你不同意也得同意。当时入职的时候收了6000块钱的货物押金。咨询如何维权?谢谢!

其他 2020-10-01 21:3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是可以拒绝解除合同的,然后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的。
  • 你好,你是可以拒绝解除合同的,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的。
  • 符合下列构成要件的合同属于有效的劳动合同,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规定: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依据相关法规,由于您的劳动关系是和派遣公司签订的,在劳务派遣中,实际用工单位不能直接开除或者辞退被派遣的员工,只能明确将被派遣员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同时,用工单位也不能接受被派遣员工辞职,即使该员工在退回派遣公司的同时与劳务派遣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也应注意是从劳务派遣公司辞职,而不是从实际用人单位辞职。 建议您和派遣公司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您的权益,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   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
      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
  • 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可以拒绝解除合同,公司解除你就是违法解除
    【追问】我是一个送快递的,我站长说公司要求所有员工自愿解与现工作单位除劳动合同,再与一个劳务派遣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还是在在这个公司送货?他说你如果不签新合同就不跟我分派任务。(减少我的收入)让我自动离职。入职的时候交工作押金也是不是违法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武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