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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S,男,1993年4月生。 之前犯所有罪时未满18岁,逮捕后才已满18岁。(今年4月份成人,6月份被捕) 现在在看守所等待判决,定了四个罪名: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毁财、非法拘禁。 请懂法的人士,指点一下该如何操办,如何判缓、取保候审、监外执行? 怎样处理才能减轻罪名?家里人都很急,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求好心懂法人士详细说明。

刑事辩护 2011-11-30 17:5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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