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我们是一家股份合作制企业,大小股东有13人,原来的厂有38.3%的国有持股,后来持有国有股的厂在2000年把股份卖给其中一个股东,该股东成为法人后,由他小女儿当出纳兼崇明采购,由他大女儿当上海地区采购,他的二奶当驾驶员(加油,车子修理等都有她个人去联系),到2009年4月16日我们厂的营业执照到期需要更换,可到了工商所才知道,在2000年的时候他们只是更改了法人,而没有把企业性质改过来,因此我厂仍有国有股38.3%,因此现在要更换执照必须要到持有国有股的厂家盖了章才可以(该厂不会给你盖章的),不然厂就关闭。因此我们大多数小股东要求法人把2000年至今为止帐目公开(在此之前没有开过一次股东大会,连工资单也不给我们看),并且在近期二次股东大会提出并形成决议,但过后法人反悔不让小股东看会计报表等,法人说可以解释的他会解释的,不可以解释的他就不解释了。我想问一下律师我们小股东对财务上有疑问是否有权查看会计报表账簿凭证?如果法人还是坚持不让看,我们可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其他 2009-06-12 10: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通过诉讼来实现小股东的知情权。
  • 股东有知情权,如果公司不让看可以诉讼解决。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无论大小,都享有知情权,如果大股东或控股股东阻止中小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属于违法行为,中小股东可以通过法院判决,行使知情权。 在获得详细资料后,如果认为大股东有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时,可以另外提起损害赔偿之诉。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上海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