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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人事部告诉因为我是新员工等到发工资可能会有点久,我当时说没有关系。后来我坚持了两个多月,还是没发工资,我可以以拖欠工资为由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我所有工资吗

其他 2020-06-30 01:14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般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辞退,试用期间的提前3日即可。自用工之日起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第2个月可要求该单位支付二倍的工资。劳资纠纷,无法与该单位协商解决的,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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