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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年夏,农民某甲与另外几户人家联合在打麦场上脱麦粒,在劳动过程中,某甲拿着一铁叉到麦草堆上插麦草,一铁叉戳在了躲在麦草堆里捉迷藏的小女孩右前额部,女孩轻叫了一声,倒地不动了,某甲知道扎伤了人,为了逃避责任,却佯装不知,倒退几步,把铁叉仍在麦草堆旁,拿起扫帚干别的活儿去了。等其他的人过来拿铁叉时,发现小孩受伤,赶紧送医院救治,终因贻误了抢救时机,小孩死亡。试分析某甲的行为性质。请详细解释,谢谢?为什么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而不是间接故意的过失致人死亡?

其他 2020-07-02 17:3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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