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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湖南省攸县农业局在编工作人员,系统招统分的科班人员。2003年因单位进行事业单位改革,我们选择其《方案》规定的身份搁置暂时分流途径,按其“编外人员本人不愿意置换身份的,可以保留现有身份,自谋职业”。至今我们19名当事人积极维权至今,并在2015年《处置方案》“对原改革中身份搁置人员一律不再身份搁置,应全部置换身份。”,在当年县农业局刊于《株洲日报》的相关公告期限内,进行了民事和行政司法维权,两类终审裁定作出“政府相关部门依据相关改革政策的规定,调整相关政策统筹解决”,但农业局利用其运动员兼裁判的双重身份,选择性解读《方案》等相关精神,将事业改革的人员分流虚拟为种子公司改制,只提供身份置换的具体分流措施,在我们未签字领取任何补偿款的前提下,既不出貝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人事关系书,也不为我们安排岗位并缴纳五险一金,强行宣布我们的身份关系自动消失了,等同身份置换人员性质。自2018年逐步安排了10当事人回岗,但拒绝按其规定落实我们的政策侍遇。请问我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近省委巡视组介入后,形式上作出不解决实质问题的答复,请问我们如何申请复查?如能提供法援,愿有偿并面述详情。

其他 2020-07-03 03:5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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