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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直播人,谈恋爱中,各种原因借钱,交往了半年,现在爱答不理的!大概一万多块钱!请问她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诈骗?

刑事辩护 2023-01-08 12:4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多次以谈恋爱名义借钱不还的不一定算诈骗。
    构成诈骗有两个条件:1、嫌疑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2、嫌疑人虚构了一些事实或隐瞒了一些情况。以恋爱的名义要钱如果不满足这两个条件,就不能算诈骗。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受害人具有一些不良或幼稚的心理意识,是诈骗分子之所以能轻易得手的关键。通常,下面几种不良心理意识易被诈骗分子利用:
    1、虚荣心理;
    2、不作分析的同情、怜悯心理;
    3、贪占小便宜的心理;
    4、轻率、轻信、麻痹、缺乏责任感;
    5、好逸恶劳、想入非非;
    6、贪求美色的意识;
    7、易受暗示、易受诱惑的心理品质等等。
  • 从金额上来讲,如果确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可以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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