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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的内容,是对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具体规定,不可能千篇一律而只能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过程的特点和单位的实际情况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从这意义上讲,无必备条款一说是对的吗

其他 2020-10-01 08:3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写明: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诉日期等。
  • 您好不正确,如工作时间、报酬等都需要明确,参看劳动合同法第17条
  •  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同时和两个单位签劳动合同,违反劳动法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很显然,与多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不违反此法。但如果给先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正好也应证了此法第八十九条的重性。(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1、劳动合同期限。是指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劳动合同起始和终止时间,也是劳动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时间;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工作)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工作)环境;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6、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7、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二、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报酬”是指劳动者从用人单位得到的全部工资收入。)  三、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四、劳动者享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五、劳动者享有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六、劳动者享有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七、劳动者享有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八、劳动者享有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是指:  (1)劳动者依法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2)参加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  (3)参加社会义务劳动的权利,  (4)参加劳动竞赛的权利,  (5)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  (6)从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发明创造的权利,  (7)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8)对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拒绝执行的权利,  (9)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10)对违反劳动法的行为进行监督的权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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