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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农村人,想咨询一下继承方面的问题。 我父亲兄弟两个,我还有两个姑姑。奶奶去世时责任田分在我家的名下了(我奶奶当时一直在我家生活,直到去世。),奶奶去世二十多年了。现在村里土地被征收,政府的赔款,我伯伯家的两个儿子也要分这些钱,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下能不能分给我的两个堂哥? 谢谢!麻烦给解答下

其他 2023-01-08 10:5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继承时在继承人之间进行分配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被继承人去世时留下的农村的土地,通常是死去的人生前使用的耕地,林地,还有典型的宅基地。但这些都属于农村集体财产所有,不属于个人所有,所以不是死者的遗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土地上的地上物,比如农作物,林地,林木,还有在地上的房屋以及附属设施,这些是可以由法定继承人来依法继承的。如果继承人想继续使用宅基地,那么应当到村集体进行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审批合格后,办理新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然后才可以依法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这里提醒大家,继承人中,只有户口在本村集体组织内的,才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其他村民组织的,以及城镇户口的继承人,都不得申请宅基地使用权。
  • 您好,具体是什么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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