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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婆有一幢集体土地建的三层幢房,现要把房子及地基(皮)全部无尝给外孙,是以过户形式好还是以赠与形式好?哪一种方法最省钱?更为妥当。最主要的是连同地皮一起。

其他 2020-07-09 14:4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立遗嘱的公民为遗赠人,接受遗赠的人为受遗赠人。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通过遗嘱方式处分财产,这两种方式在形式上有许多相似之处,但区别是明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 遗赠时,财产所有人死后将财产转赠某人(这个人是继承人以外的人),是赠予的行为。也就是说被指定的人可以选择要或者是不要,在这不作声明的情况下法律默认为放弃。
  • 房屋赠与方式过户流程:签署确认书,评估,办理赠与公证,收费情况:赠与公证费是评估价的2%。缴纳税费,出新房产证,如果赠与人和受赠人之间是直系亲属、姻亲的话,则免契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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