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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我开电瓶车被一个正在出停车场的轿车给碰了,他报的警,他是主要责任,我是次要责任,完了我胳膊擦破了点皮,他带我去药店擦了点药,完了我电瓶车被撞坏了,附近的修车师傅说九十块钱能修好,但是今天不能修,完了我去另外一家,修了两百多,他就给我发了两百块钱就走了。我能跟他要误工费嘛

其他 2020-07-13 13:1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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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数额相差较大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实际维修费用的合理性进行司法鉴定;实际维修费用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定损单确定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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