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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六十一岁的老人,最近在工地上被石头砸伤左脚踝,骨头没事,只是有一个伤口,不大,但伤口边上有淤青。老板带去卫生所做了伤口清理,并开药治疗。后又去医院拍片,骨头没事。医生说养几天就好了。并老板另外给了我五百元的补贴。养伤期间吃住都是老板的。请问一下老师,我还可以有别的要求补偿吗?在工作老板是按150元一天给我工资。

其他 2020-07-14 15:0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1.可以要求赔偿;

    2.工伤不考虑员工在其中的过错;

    3.可以自行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4.如果单位拒绝发放工伤待遇,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劳动仲裁主张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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