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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去年十月份开始到厂里上班,去年做的货做好了,老板已经卖给人家了,今年七月份我提出离职,老板说我去年做的货不合格,做的不好为由,拖欠我今年四个月的工资一分钱不给,要求返工返好了再结工资,返工要求我自己掏材料费,返工不给工资!由于返工的工地很远,不包吃饭,不包来回路费,所有的要我自己掏钱!老板这我已与用工单位签了劳动合同,单位没有福利待遇,没有保险,没有休息,有时还强制加班,请问老板做法合法合理吗?

其他 2020-07-14 20:31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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