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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客人喝酒,然后我说你给我看看你的镯子,他就给我了,我正看着呢,他上来摸我,然后我躲把镯子掉桌子上了,就断了,让我原价赔偿,我不赔偿可以吗?

其他 2020-07-15 12:4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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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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