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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咨询一下,本人于2014.12.9日生二胎,本单位说我是超生,当时是让我辞职我没有签字,后来让我签了一份协议产假的四个月不给发工资,自己补交四个月的保险,1200百元,请问这个合法吗?现在本单位有外包的想法,这个钱我还能要回来吗?

其他 2020-07-15 11:32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没有产假工资用人单位应为员工发放一定的生育津贴,二者缺一不可,如果两者用人单位都没有给您发放,您可以先和用人单位私下沟通协商,协商不成您可以向劳动仲裁委提起劳动争议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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