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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婚前的还建房,婚后添加女方名字,如果离婚可以分割房子吗?如果不能,那拟定协议去公证处做公证,公证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如离婚可以进行分割,这样有法律效应吗?

离婚 2020-07-16 16:08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婚前购买的财产是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的,在离婚时是不需要分割的。如果您与对方达成协议,约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进行了公证的话,那也是有效的。请问婚前就付了全款还是首付呢?你们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呢?如果您愿意的话,可以看我的主页与我详谈,希望能够帮到您。
  • 你好,请问你们买房是一次性支付还是按揭呢,婚后已经添加了女方的名字是在房产证上吗?这样是可以分割的,你们有离婚的打算吗,只有离婚的时候才能申请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你对离婚的事由和分割份额有疑问可以再问我。
  • 如果是婚后加名已经完成了,那么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就是一人一半,公证也是同样的效果。但是一般还建房在没有产权的情况下是无法办理公证或者加名的。
  • 您好,婚前的财产通常是认定为婚前个人财产的,公证之后是可以认定夫妻共同财产然后一起分割的
  • 您好,添加了女方的名字后,房产就属于了双方共有,女方在离婚后可以对该房产进行分割。
  • 你好,这个是不需要的。不需要公证。
  • 您好,公证了就有法律效应
  • 是可以的,相当于女方有房屋的一半。
  • 如果能加上你的名字那就是共同财产,你就可以分割房子
  • 你好,婚后添加女方名字,这就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了,可以在离婚时分割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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