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经媒人介绍认识并与他结婚,(当时他是初婚,我有过一段婚姻,这个他是知道并认可的),婚后一直分居到现在。偶然回他父母家能见到他,并与09年生下男孩(怀孕期间他不管不顾),生孩子回他父母家,一直联系不上他,直到孩子过了一百天他才回来。孩子10个月时我要上班,没人照顾孩子,就把孩子放他父母家到2017年,(期间孩子的奶粉,衣服等都是我买),2018年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把孩子户口迁到西安,并接去上学,从此很少能联系上孩子,偶然孩子爷爷发个孩子的照片等。(孩子走后,我要求去照顾孩子,他不同意我去)。并且放出狠话说,我等到最后也不会有好结果。我现在对这段婚姻已看不到希望,想离婚。听说他在西安混得不错,有自己的公司,房子,车子等都有。还很富有。离婚他在西安的财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呢?我有权利分割到吗?(我现在邯郸租房住)。另外,离婚我有权要求他西安的房产过户或者写到我孩子名下吗?
民事法律
2020-07-20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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