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哥哥跟嫂子去年离婚,小孩十五岁由嫂子抚养,今年嫂子再婚,可是孩子不愿意跟继父一起生活,请问律师,我哥哥可不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哥哥有稳定的工作可以抚养孩子)

离婚 2009-06-13 11:17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夫妻离婚后要求变更抚养权的应该另行起诉。 变更抚养权的情况有:(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孩子已经满十周岁,如果他愿意跟父亲生活,父亲又有抚养能力的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变更抚养权起诉状: 原告:xxx 性别:x 出生年月日:×年×月×日 民族:x 住址:xxx 工作单位:xxx 联系电话::xxx 被告:xxx 性别:x 出生年月日:×年×月×日 民族:x 住址:xxx 工作单位:xxx 联系电话::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的子女x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原告子女抚养费 x 元整。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xxxx 此致 xxx人民法院 起诉人:xxx x 年 x 月 x 日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