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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我跟我的老板签了有效期一年的合同,之后就一直没有签,然后那个时候压了我五千的押金,给他工作到现在,现在我提出辞职,想在九月之前走人,但是老板以找不到工人为由,一定要我再工作两个月,不然就不退押金,我想问他这样合理吗?

其他 2020-07-26 08: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企业能够证明员工犯有重大过失(偷窃,贪污等),雇主可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免除部分或全部赔偿责任。对于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混乱的员工,雇主可在不预先通知员工的情况下将其解雇,并无需支付解雇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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