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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高手帮忙,我是今年6月9号月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当时合同上写的是公司给我交五险一金,而且当时收我10000元说是出国培训,要缴纳出国保证金。到昨天8月3号金没有发工资,也没有办理任何保险。我提出辞职,老板说公司是每月18号发放工资,但是我现在提出辞职的话,从7月18号到8月3号这段时间的工资只能按公司最低水平走,而且我以前缴纳的保证金还得一个月以后才能退还。请问这样合理吗?要缴纳出国保证金。我提出辞职,但是我现在提出辞职的话,请问这样合理吗?

合同纠纷 2019-08-01 09: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38条,如果单位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劳动者有权随时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且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
    46、47条,向用人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
    此外,缴纳保险的对象不仅仅限于正式员工。
    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将承担不缴纳保险的不利后果。
  • 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性要求购买的一种保险,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建立社会保险基金,目的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享受保险待遇。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法》都明文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明显具有国家强制性的特点,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拒绝承担该项法定义务。
    2,现在有的地区是按年缴费的,有的是按月缴纳的,如果在个人已经缴完全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时间内,单位就不能再交其个人部分了,统筹部分得交,就是单位代缴的时候不用扣个人部分,只交统筹部分。
  • 五险一金中在社保网上只能查到养老和医疗保险,公积金要到公积金网站上查。剩余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在网上是不能查询的,只能凭本人身份证到社保中心去查询。  
    1、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2、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 《劳动合同法》第19条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四)“五险”是哪五险?

    《社会保险法》规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有关规定共同缴纳;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无需负担。因此,人们常说的“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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