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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房屋为单位房改房,一楼,带院落。单位想以危楼名义进行拆迁重建,取消一楼院落。院落内有配房,房产证上注明配房一间,但无院落说明,土地使用证也不含院落。但当时买房时院落的配房、大门、院墙均交纳了部分费用。 请问,这种情况我对院落有什么权利???对配房、大门、院墙的什么权利呢?? 谢谢。

其他 2011-12-05 16:57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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