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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律师: 我连续在公司工作了八年,近期公司为了达到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又不支付补偿金的目的,要求我待岗培训,培训的内容就是每天按正常工作时间到单位看看公司企业文化、公司规章制度等等,每月只给当地的基本工资710元,以前我工资2500左右,请问公司为了达到不支付补偿金的目的逼迫我“主动”辞职的方式是否合法?我应该怎样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其他 2011-12-06 18: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是重庆夏律师,专业处理劳动工伤案件,诚信专业高效,胜诉率高。此类案件我们办过很多件,用人单位如果逼迫你解除合同,你工作八年,应该依法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如果对方辞退你,你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建议你直接和本律师联系迅速处理此事比较好,依法维权。 如果我的解答对您有帮助,请您采纳为最佳答案,谢谢!
  • 不合法,举报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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