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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了套二手房,因没满2年,原房东去找税务局签字过完户房产本都办下来了。办政的费是我买方交的,因买房合同上是签的过户税买家出。但现在税物局打电话说增值税没交,该卖方交,但卖方不交,说合同上是由买方交,问问我该咋办。

其他 2020-07-29 18: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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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以合同的约定为准,通常情况下处理方式如下: 卖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无条件退还买方所有购房款项,还应向买方赔付购房定金等额的违约金;买方原因造成该合同不能覆行时,购房定金作为违约金赔偿卖方;此外,违约方还应承担中介服务费和给他方造成的损失。
  • 二手房买卖中,卖方违约的,买方可以根据当初签订的合同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对方拒绝的可以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不能达成协商意见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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