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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在去年3月份借款给陈某6000元本身不愿借但是贪图小便宜他说急用给我500利息说下个月给我我不放心就写了借条一共写了两份一份写了月利息500我上网查了超出年利率36%就重新写了一份没有利息的期限为3个月去年到现在他已经支付了利息1500了他说还了1500之后各种理由不还钱,请问律师我可以起诉他要回本金吗\\\'\\\'

其他 2020-07-30 16:5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借条可以起诉追回。
  • 你,这个可以委托律师会见。
  • 你好!借款给陈某6000元是以什么形式把钱给对方的?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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