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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电子厂上班,刚来的时候他也没给我说必须干到年底才让走,我也不知道,今年三月份来的,现在八月份了五个月了,我提前了两个月给他说辞职,他都不让,必须让我干到年底才让走,请假都不给,说厂里人员缺少,我走了忙不过来,我看见一个中国劳动法第30几条来着,说是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无需审批就可以。我提前了两个月打辞职他都不让走,他这样对吗?

其他 2020-08-04 12:1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您好,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期满后仍没有接到离职通知,不需等待通知,可自行离职,并且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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