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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一名还没毕业的学生,在一家餐饮店做兼职,由于个人原因所以要离职,经理说,嗯试工三天没工资,还有加班不加钱和,没做满三个月,按70%的工资结算,请问这样合理吗?

其他 2020-08-07 10: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给劳动者结清工资并且办理离职手续。
  • 您好,不合法的,先与老板协商,协商不成,到当地的劳动局找劳动监察大 队投诉,或者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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