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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职时公司未说明岗位的薪资绩效考核办法,未签字,入职后半年才宣导了岗位考核办法,也未签字,现在以考核未达标为由要降薪,劳动者可否以考核办法未签字认可为由进行维权?

其他 2020-08-08 08:2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可以去劳动仲裁维权的。
  • 首先公司擅自对你做出降薪的行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你可以找你公司的领导或者是人事部门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能成功,建议你采取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收集相关的证据,直接申请劳动监察单位介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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