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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骑无证机动车载一女子,行驶在荆江大堤上时,撞到堤边上一头牛的后腿上,造成右胳膊粉碎性骨折,事发后出于人道主义,给他了1500的探望费,并通过社区调解了结此事。现在他又去法院起诉,需赔付他一定的精神损失费,误工费,营养费等等,这种需要如何处理

其他 2020-08-08 06:08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机动车发生车祸的,在交警认定事故责任后,如果双方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受害者可以向事故发生地或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起诉时可以同时起诉对方和承保对方车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在到法院立案时,应该向法院提交诉状、双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或工商登记资料、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相应证据。如果可能构成伤残的,可以在起诉的同时申请法院进行伤残司法鉴定。
  • 你好,具体要看去社区调解时,是否有签订调解协议,其中有没有约定对于赔偿事宜的详细说明。具体可以加我微信详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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