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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3月中旬入职,底薪2000,全勤200,三补600(交通住房饭补)➕绩效,入职实习期底薪为1800,其他不变,但是入职后第二个月,就被告知调整薪资,三补无责变有责,达不到指定业绩,只拿部分三补,我没有签署任何文件,是口头告知,之后公司人事变动,之前制定有责方案的总监离职了,现在更换了领导后,又变成无责了,并且现在公司一直在变更绩效考核制度,目前最新的绩效考核制度还没有文件规定,只是口头说,我们这个月还没有完成,如果完不成后公司以我绩效不达标辞退我,我是否能要求赔偿

其他 2023-01-04 20:10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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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可以与单位协商要求在原岗位工作,如果单位拒绝的要求而辞退的话,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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