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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作三年半,三年未签订劳动合同,近半年开始签订!现在更改上班时间,由于上班时间太早做不到,公司让我胜任不了工作,劝主动离职,怎么办

其他 2020-08-08 18:3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合同未到期,单位单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无法与劳动者达成一致的,劳动合同不得变更,不能视为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以此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单位在劳动合同期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选择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
  • 变更劳动合同的时间,需要跟劳动者协商的,如果劳动者拒绝,并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 你好,双方需要 变更劳动合同的,需要先行协商,可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补充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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