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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朋友是夜场上班的,他的客人和另一桌客人打起来了,再打架的过程中我对象没有参与,在远离打架的过程中被飞来的酒瓶子划破了脚腕子缝了一针,然后去派出所了,从早上七点到晚上九点不让他联系外界,也不让他用手机,到现在还没出来,这是什么意思,这算是拘禁吗

其他 2020-08-10 15: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公安机关传唤后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情况复杂,依照本法规定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 你好,被传唤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 您好,具体情形需要您补充一下,现在正在处于调查取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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