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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农村的房子土地证是爸爸的名字,50年前的房产证是爷爷的名字,后来爸爸又盖的新房子!在后来爸爸过世了,那么我爷爷想把房子给我姑姑可以吗?怎么才能成我自己的?

其他 2020-08-10 02:0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土地使用权法定继承,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百配等原则进行继承。继承人应先去窗口申领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呈批表、 委托书,并且申请人需要自己提供身份证明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或购地票据等关材料办理土地使用权继承。
  •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来继承,根据《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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