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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2010年进公司,试用期3个月,3个月过后,公司用各种理由推托签合同以及交金,一直到2011年8月,才和我签合同,开始交金,现实拿工资除去饭帖,连地方平均工资都没有到,现在我想辞职,我可以要求公司赔偿什么吗?

仲裁 2011-12-29 17:1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 您好! 您可以要求以下赔偿: 1.因拖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产生的相当于11个月的工资的补偿; 2.双倍的经济补偿金,合计4个月工资总额; 3.补缴未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或支付您相对应的金额。
  • 没有签署劳动合同期间,可以要求公司子支付双倍工资,并补缴社保。如果单位不同意只能申请劳动仲裁了,如果你辞职,经济补偿金是没有的,但双倍工资仍然可以主张,如还有不清楚的欢迎来电咨询,咨询免费。
  • 可以要求双倍工资
  • 你好。这位朋友。 单位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从第2个月起算,期间工资双倍计算。 没有缴纳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否则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 试用期三个月,说明你的劳动合同属于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最长才2个月。你可以要求1、进入公司后上班的第二个月开始到2011年8月之间每个月的工资双倍发放。2、补交保险和公积金。在合同期限内,你要辞职,没有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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