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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孩子母亲,户口在辽宁朝阳,是农业户口。孩子父亲户口在黑龙江五常市,也是农业户口。房子在沈阳,孩子要在沈阳上学,孩子户口在辽宁朝阳,请问?孩子算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吗?我和孩子父亲在沈阳有稳定的工作

离婚 2023-01-04 15:28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随迁子女和进城务工子女的区别如下:
    1、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本省外县的乡,村,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镇地区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在当地有稳定的工作,有稳定的住所,有稳定的收入,并且缴纳各种保险,即属于这个地方的常住人口,虽然不属于户籍人口。符合这种情况的家长,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
    2、进城务工子女是指农村家庭集体搬迁到城里居住,但没有取得居住地的户口的家庭的子女,也叫农民工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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