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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名下的营业执照被别人滥用用去注册招聘信息,请问这种事情怎么处理呢

其他 2020-08-30 15:4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办营业执照需要以下材料: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股东身份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国地税正本、代码正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公章、公司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编、地址、会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会计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1、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上面要有签名和产权公章(产权为单位所属)如果房屋是租的,就得不少于3个月房屋租凭合同的原件。

    2、股东身份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国地税正本、代码正本、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公章

    3、公司固定电话、移动电话、邮编、地址。

    4、会计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会计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  一、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设立登记  (一)有限责任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由二十以上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需50万元人民币以上;以商品零售为主的公司需30万元人民币以上;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需10万元人民币以上;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2、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公司章程;  (4)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5)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6)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聘用的证明;  (7)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公司住所证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还应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  (二)有限责任公司  1、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5)实行非独立核算。  2、应提交的文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2)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4)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内资企业(非公司制)的开业登记  (一)企业法人  1、应具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和章程;  (2)有国家授予的企业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企业所有的财产,并能够以其财产承担民事责任;  (3)有与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财务核算机构、劳动组织以及法律或者章程  规定必须建立的其他机构;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人员不得于少于八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业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  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组织章程;  (4)有必要的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5)有与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其中专职不得少于八人;  (6)有健全的财会制度,能够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独立编制资产负债表;  (7)有符合规定数额并与经营范围相适应的注册资金,企业法人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万元,国家对企业注册资金数额有专项规定的按专项规定执行;  (8)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2、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1)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  (2)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3)组织章程;  (4)资金信用证明、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  (5)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6)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营业单位  1、应具备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名称;  (2)有固定的场所和设施;  (3)有相应的管理机构和负责人;  (4)有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和从业人员;  (5)有符合规定的经营范围;  (6)
  • 所谓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有利于满足社会需要,增加就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生产经营规模属于中小型的各种所有制和各种形式的企业。它的划分标准由国务院负责企业工作的部门根据企业职工人数、销售额、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此类企业通常可由单个人或少数人提供资金组成,其雇用人数与营业额皆不大,因此在经营上多半是由业主直接管理,受外界干涉较少。
  • 您好,这种情况可以问问工商局的
  • 你好,具体要看你本人名下的营业执照被别人滥用用去注册招聘信息内容再做定论,需要对各项问题进行妥善解决才可以处理。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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