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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前任在泰国认识,我一共借给他四千五百人民币,他一直没有还我钱,我只有他护照号,没有欠条,但是有转账记录和聊天记录,可以起诉他吗?怎么样才能把钱要回来,我们不在一个城市,他在江苏泰州,我在广西南宁

其他 2020-08-19 16:4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你好!起诉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一)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 有明确的被告;(三)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首先,关于明确的被告,你只有护照号是不够的,最好还能要到他的身份证号码、住址等信息;其次,在没有欠条的情况下,你要证明4500元属于借款,那聊天记录和转账记录最好能体现;最后,你们虽然不在同一个地方,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出借人所在地视为合同履行地,可以在广西起诉。
  • 你好,如果还是不给的话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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