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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工作的时候也没跟我说合同过了试用期也没跟我签合同,也就发我一个月工资,还有二十多天工资没发我,我离职了工资不发我,我说找劳动局他说让我随便去找

其他 2020-08-12 17: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 您好,您可以找劳动局或者劳动仲裁委。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您好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 有没有打卡记录或者上班证明,协商不给就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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