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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08年在我单位指定的工作地点被对方的叉车撞到出的工伤4级,对方单位赔偿了我,之后一直都在本单位上班至今,现在由于工伤烙下的残级身体无法从事工作,能不能和单位提停职留薪,停职留薪后面待遇标准多少

其他 2020-08-13 11:15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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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工伤人员因工伤,要求办理停工留薪期的,需要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即工伤认定书,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确认申请的,视作同意。
  • 工伤停职留薪的待遇: 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 您好,按照有关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抢救或治疗后,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报送给所在单位,申请停工留薪和工伤认定。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本地的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其停工留薪期限,并书面通知工伤职工本人。同时,向劳动保障行政机构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伤情尚未稳定或未痊愈,不能恢复工作仍需治疗的,应在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用人单位同意后,可以延长停工留薪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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