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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在省医肾内科治疗期间,在血透时,怀疑血透仪器参数调节不透,血压骤降,肾内科让ICU医生过来,在我未到达前就已插管,然后说必须送ICU治疗。在ICU期间发生严重感染,不治身亡。请问这样的院内感染,是医院护理或处理不当引起的,是否属于医院的责任

其他 2020-08-25 15:2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看病程病历来判断医院的过错参与度
  • 您好,您咨询的是关于医疗事故问题。医疗事故的判定条件: 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技术职称。(无证行医、医务人员个人收费行医以及非正常出诊到本医疗机构以外的行医等造成患者人生损害的行为均不属于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的医疗事故范畴。) 2、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 3、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 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为医疗事故。 如需更多详细法律服务,您可留下联系电话,稍后我们会有专业律师与您联系,进一步解答您的问题,
  • 你好!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医疗损害(医疗事故)需要对整个诊疗过程分析,涉及临床医学、法医学及过错鉴定,需要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分析。你直接诉讼解决争取你的合法权益,自己出庭效果不明显,最好是委托本律师为诉讼代理人协助指导你收集证据起诉并向法院争取你的合法权益,为了提高沟通效率欢迎来电详细沟通。
  • 你好,这个事情发生在哪个城市?
  • 您好,可以去鉴定看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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