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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给人担保的钱,只有借款日期,没有还款日期,这笔钱已经有7,8年了,中途还过利息,但没有还本金,还利息时,他在原合同上更改,借款日期,这么多年了,我想问问我还有没有保人的责任?如果他起诉我,我用不用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其他 2020-08-13 16:20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 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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