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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逾期 跟银行协商,银行不给办理个性化分期,是否违反了信用卡监督管理条例?是否违规

信用卡纠纷 2024-04-28 09:0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信用卡透支后逾期不还款是一种违约行为,银行可以要求持卡人偿还本金以及逾期利息、滞纳金、超限费等;如果银行向法院起诉并胜诉了,持卡人还要承担诉讼费用。   其次,如果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达一定数额,逾期不还款,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还要承担刑事责任。(逾期5万以上,经发卡银行催收2次并超过3个月仍为归还,涉嫌信用卡诈骗罪)   最后,逾期不还款会给持卡人留下不良信用记录,会对持卡人今后的贷款等行为的顺利进行造成影响。
  • 您好,可以委托协商个性化分期事宜
  • 你好,和银行协商处理
  • 信用卡逾期一般不算犯罪。一般情况下,持卡人信用卡逾期的仅涉及民事纠纷;但如果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发卡银行经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所欠款项的,构成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
    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 当事人信用卡逾期的一般不算犯罪。一般情况下,持卡人信用卡逾期的仅涉及民事纠纷;但如果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经发卡银行经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所欠款项的,构成恶意透支,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
    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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