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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重庆**的业主,由于我们是2010年8月份缴的物管费,物管也给我们开了票据说是8月全清,之后我们一直没有住人,到2011年7月份才开始入住至今,中途我们本来也去缴过3次物管费,还在电力局去打过没住人的证据,但是物管说是在电脑上显示我们从去年7月份到现在都没有缴费,请问我现在是该全缴物管费还是只交1半呢?

物业管理合同 2011-12-09 14:20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主要看您能否提供曾缴纳的3次物管费的证据,及将无人居住证明提交给物业的证明,如果可以提供的话,可以缴纳一半,否则不得不全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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