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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山西晋中左权县文峰苑小区的一名业主,我们居住的小区是2015年6月30日接房的,购房时在合同上写着交房时有关燃气的相关配套设施随交房日安装齐备,其它有关燃气的事就再没有提及,时至今日小区的燃气仍旧没有接通,开发商说要想通气每户还得交3300元的燃气建设费。请问开发商的收费有依据合理吗?

房产纠纷 2020-08-17 23:3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合同上显失配齐的情况,对方是不能收取相应的费用的。您与对方签订的购房合同我需要先看一下,帮您分析对方行为是否合法和您合同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对方要求燃气建设费是否合理的问题。您在此描述的不是很具体,如果您不方便在此透露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直接联系,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为您制定相关方案提供咨询,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按照合同约定,既然约定交房时有关燃气的相关配套设施随交房日安装齐备,开发商再主张收费没依据。
  • 您好,开发商存未按照合同约定接通燃气,属于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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