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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装修公司上班,2020年3月25号上班,面试时说底薪2500,提成百分之三,试用期一个月,提成开工拿一半完工拿一半,未满一年辞职不结算剩余提成,满一年后辞职所有提成照发,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8月15日老板拿出一份合同协议书让我签,上面日期是8月15的日期,意思就是从2020年8月15号到2021年8月15才算一年,并且后面还有一条说如果连续两个月不签单或者连续两个月邀约客户不到5个公司有权利降薪或开除,并说开除剩余提成也不会发放,我跟她说这个合同不合理并且也不是劳动合同,面试时也不是这么说的,老板回答这里就是这样的,面试时的话也不是我说的,并且表示要继续做就必须签这个协议,不签就不要做了,不做了剩余提成也不会发放,并且我们是每月15号发工资,现在却到17号也没有发放,我们拒绝签这个协议,公司就说不签就不要做了,剩余提成也不会发放,,现在公司加上还未发放的工资有差不多三万块钱还没给我,我如果提起劳动仲裁应该可以要求公司赔偿哪些东西

其他 2020-08-18 09:49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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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你可以详细的述说您的留言
  • 尊敬的当事人,您好,根据你咨询的问题,是相关的劳动纠纷,你可以先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以处理该纠纷为宜,若是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不超过劳动仲裁时效的,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维护正当的劳动权益为宜。具体需要了解案件详细情况才可能给你专业的意见,如需要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再次进行追问咨询或者最好携带相关资料给我进行详细分析。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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